2008年9月28日 星期日

小白驚魂

0925
就在做作業的同時,有一件可恨的事正在進行中,就發生在我的車身上,研判應該是竊車集團所為,當我開開心心要去安裝新買的衛星導航時,怪了!我的遙控器怎麼沒反應!我的車不理我,我還在想是不是我對他不好,沒有換遙控器的電池,當我靠近車門,我的四個門竟然都是打開的(就是那一根門鎖跳起來),唉壓!不妙趕緊進車察看,當我試圖發動車子,我的鑰匙孔已經被破壞!當下立即反應遭小偷侵入,並檢查其他物品,首先,我的音響被偷走了!我的兩個鎖頭被破壞了,目前為止是這樣的!接下來第一個想到的不是警察,而是我修車的朋友,好吧!也聯繫修車朋友了,那我來報個警,接下來在新聞上常發生的事情出現了,當時共有五個警察(包括一線一星所長)跟三台警車到場*(他們都沒事嗎?)仔細的把我的車子檢查了一遍,因為我不小心把車門鎖起來,所以警察叫了傳說中的〝大內高手〞來開鎖,這個時候一位警察跟我說,這個月已經有九輛車失竊,靠!!所以我是第十台嗎?不對!!在跟我進行筆錄說明的同時又收到通報!一個小時前又一台車被偷了!所以我是第十一台,真是馬來糕的剉冰!

我剛剛說的〝新聞上會發生的事來了〞,這個時候所長出面了,希望我在下個月報案,並遞給我一張名片(待會有詳細說明),然後跟我講解這個月的報案情況與警局的努力,當他問我在哪裡上班時,我當然是遞了一張名片,並表明在電視台上班,世界真奇妙,所長直接跟我說:〝*先生,我覺得這樣好了,我請我在鑑識科的學長來採個指紋〞!是怎樣!連續劇嗎?我跟他說..好!於是,一台刑事局鑑識科的車就來了,一位很像流氓的刑警下車,於是原本的五個警察變成六個!開始採集指紋,好吧....警察的事情先說到這裡,總之後來就是說明在說明,然後走人,我想將這一次的經驗列舉幾個項目跟大家分享。

1.發現車子被入侵後,保持原狀,不要碰不要移動!報警!因為現在只要是車輛失竊都算是
〝重大刑案〞。
2.每撥打一次110,警局就得做一次報告,並回報處理過程,所以所長才會遞名片給我,希望我
直接用手機與他聯繫(這不甘我們的事,車子被偷是事實!)
3.請直接表明你該有的權益,並且告知該有的行動,這樣一來,警察就不會草率想消案!
4.鑑識科採集指紋會用到兩種粉劑,第一種是銀粉,用於板金,第二種金粉就麻煩了!用於內
裝,也就是塑膠與皮革的部分,這個東西一使用,就會毀了你的內裝。
5.平常時防盜不能懶,該鎖的就鎖一鎖,音響面版也不要放車內,最重要的!行照與相關證件
千萬不能放車內!
6.失竊險只適用於〝整台車不見〞零件不見不在理賠範圍內!
7.判斷未失竊原因,以避免二次遭竊(可能是因為小偷工具帶錯)

如上:希望大家平安!

2 則留言:

Jasemei Chen 提到...

到底有沒有抓到小偷啦~~一整個沒交代劇情耶

馬的小地方 提到...

小偷..目前還逍遙法外中...因為鑑識科的指紋報告還沒出來...加上可惡的小偷比警察更瞭解警察,所以目前為止沒有後續的劇情,編劇還在努力中喔~